1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将进一步研究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患者决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国家医保局将疫情应对作为当前最主要工作,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
①会同财政部将此前针对确诊病人建立的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明确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个人负担。
②要求地方医保部门针对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单独安排疫情防控预算额度,预先拨付供其周转使用,减轻垫付压力。
③明确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
④对疫情防控急需的药品耗材,若省级招采平台不能及时供应,可由医疗机构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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