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他在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被判刑9个月!

2月9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全省首例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图片来源:浙江新闻

2月2日上午,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居家隔离人员王某某有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的行为,于是进行劝导,要求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但王某某不予配合,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旧馆派出所社区民警到场协助劝导,王某某仍不配合,并用手抓伤民警的脸部和颈部。

当日,王某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被刑事拘留。2月6日,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于9日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日,法院立案,并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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