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出台住宅小区和办公建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昨天,荆州市出台《荆州市住宅小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荆州市办公建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通知,要求各县(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针对住宅小区,《通知》要求,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应服从社区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安排,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其中,物业封闭小区由物业企业组织力量,在出入口开展设卡、测量体温、登记等工作。一旦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岗隔离并及时就医。

《通知》强调,住宅小区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以及有防控指挥部开具的通行证的车辆外,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同时,进出人员必须登记,非本小区业主一律不得进入。 小区如发现有确诊人员,应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通知》要求,各小区每日要在小区公共场所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对于电梯轿厢、电梯按键及扶手、出入门开关把手、可视对讲按键等高频次接触设施设备,每日擦拭消毒不低于4次,并尽量保持通风。《通知》还对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消毒、废弃口罩回、收病例区域防护以及生活保障和业主防护作出了具体规定。

针对办公建筑,《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应与业主方、使用单位、社区联动防控。关于复工前的管理,《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掌握并登记每名工作人员的健康状态、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上班前应提前对办公建筑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进行清洁消毒,并用清水擦净。

《通知》专门对食堂管理提出要求: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食堂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并用清水擦净。

《通知》还对单位中央空调管理、垃圾处理管理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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