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医保局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结算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医疗费结算工作,确保新冠肺炎患者诊疗,切实减轻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一线抗疫人员工作负担,近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对新冠肺炎患者就医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预拨、后清算”。

2月17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再次下发通知,“凡经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临床诊断新冠肺炎患者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的,应纳入医保出院即时结算”,属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各地财政统筹解决,并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费结算有关问题,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2月14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视频工作会,党组书记、局长徐莉在会上强调,要及时预拨新冠肺炎专项救治医保基金,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清算,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医院运转;对新冠肺炎患者就医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同时,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新冠肺炎(含疑似、临床诊断)病人的分类,救治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个人负担费用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及时提供个人负担费用审核和结算资料汇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以公安县为例,为保障结算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公安县医保局加强了与县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的联系互动,每天报送当天救治数据,并进行比对核实,做实救治对象,建立分类病例信息、参保信息、资金拨付、出院结算、每日费用等台账,为后期及时准确的进行医保清算工作打下基础。

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救治保障“战役”,全市医保部门坚持救治结算登记、业务经办服务“两不误”,做到预付资金到位、经办服务到位、结算政策指导到位,力保了“两个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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