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疫”丨除了《传染病防治法》,还有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条例?

长城网讯(记者 刘昆鹏 毕雪梅 王岚)传染病防治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的肆虐,依法防疫、科学防控至关重要。你知道《传染病防治法》吗?又对它有多少了解?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专家梁良来为你答疑解惑!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队长、传染病防治专家梁良。毕雪梅 摄

还有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条例?

“新冠肺炎,这是一个我们全社会的突发事件。不光是传染病防治法,我想其它法律法规也对我们的行为有一个非常好的规范。”据梁良介绍,造谣、对疫情的不真实散布、哄抬防护物资物价,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法律,在《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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