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
潜江关于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安全流动的通告
通 告
(29号)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安全流动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控
1、从3月13日20:00时起,除市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对外通道设立综合防控点外,撤除市域内所有内设交通管控点,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2、从3月13日20:00时起,逐步恢复市域内农村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以及渡口码头。
3、综合防控点查验司乘人员湖北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允许通行。
4、继续实施严格的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潜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人员管理
1、全市居民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社区(村)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错峰出行。居民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到不串门、不聚集。
2、对已出院确诊病例、排除的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继续实施健康监测和跟踪服务管理。
3、加强小区管控,居民要切实做好家庭和个人卫生管理,进出小区实行登记、体温检测、验码通行。
三、复工复产
全市不在限制清单管理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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