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16日),荆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为抓手,倡导文明健康理念、 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市民健康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形成长效常态,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通知》指出,要以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为抓手,倡导文明健康理念、 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市民健康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形成长效常态,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具体的工作措施包括——
开展经营性窗口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各集贸市场、 医院、 商场超市、 宾馆、 餐厅、 客运、 公交、 出租车、 旅行社、 药店、 网吧、 电影院、 娱乐场所、 银行、 通讯、 电 (气、 水) 营业厅、 加油 (气) 站、 物业公司、 临街商铺等要全面落实创文、 创卫标准,组织开展经营性窗口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开展户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严格对照主次干道、 商业大街、 背街小巷、 交通路口、 社 区、 景区景点、 公园、 广场、 工地、 水体、 公共厕所、 公交站点等区域的创文、 创卫标准,组织开展户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严格对照图书馆、 文化馆、 博物馆、 纪念馆、 档案馆、 体育 场馆等场馆的创文、 创卫标准,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强健康知识教育,重点开展好“3+N”宣教活动;扫除卫生死角,在学生返校前,各校组织开展一次“ 清洁家园”大扫除行动;做好病毒消杀,落实每日一次病毒消杀任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开展各类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严格对照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 社区居委会、 政务服务中心及办事大厅等创文、 创卫标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开展乡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严格对照乡镇政府、 综合文化站、 便民服务中心、 卫生院、集贸市场、 邮政 (银行、 电力、 通信、 广电) 营业厅、 临街商铺等创文、 创卫标准,组织开展乡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倡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 倡导文明用餐。倡导市民做到用餐前洗手, 拒绝野味,按需点菜、 不铺张浪费, 食堂、 餐馆要按照菜品数量或用餐人数配备公筷公勺,提供一菜一筷、 一汤一勺, 实行分餐制,错时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就餐时提倡同向并列而坐。
• 倡导文明出行。 倡导市民在公共场所不乱扔垃圾、 随地吐痰、 插队拥挤、 车窗抛物、 大声喧哗、 争吵斗殴,不将宠物带入医院、 餐厅、 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犬出户应当由成年人使用犬链牵引。
• 倡导文明办公。要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办公设备及用品摆放有序,要注重个人卫生,衣着干净大方,不在办公室吸烟、 吐痰、 乱丢垃圾,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主动热情,不推诿扯皮,解答问题要耐心、 诚恳、 礼貌。
• 开展文明健康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电视、 广播、 报纸、 新媒体、 网站、 村广播、 微信群、 QQ 群等形式和载体,及时准确将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等知识传播到群众中,引导人们养成勤洗手、 多通风、 不吃野生动物的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贯彻 «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引导干部群众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公共交通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爱护公共设施。
市创文办、市爱卫办、市乡村振兴办将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的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挖掘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曝光问责一批问题单位,确保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情况将作为文明创建、 绩考、 党建等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予以严格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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