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关于暂停公墓现场祭扫的通告

监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23号)

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和《荆州市新型冠状病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性公墓暂停现场祭扫。监利公墓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恢复开放时间不早于4月20日,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布。对监利公墓实行封闭式管控,安排专班人员轮班值守,对前来现场祭扫人员进行劝离,一律不得进入墓区。二、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管理。各乡镇(管理区)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村级公益性公墓祭扫管理,安排专班专人值守,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分时错峰、禁鞭环保进行祭扫。三、开展集体祭扫服务。4月4日,殡葬服务机构在监利公墓举行集体祭扫活动,代群众祭奠。全体工作人员依次向墓区逝者献花、敬香、鞠躬、默哀,为已逝故人祈福。

四、强化部门服务。县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绿色文明祭扫、安全有序寄托哀思。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县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保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深切的缅怀!感谢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监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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