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驶入“快车道”

“多亏了你们的建议,江苏的技术人员已到岗一个多星期,公司环保设备正常运转了。”14日,荆州市天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回访的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感谢。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赴联系点天翼精细化工公司调研时了解到,该企业一名来自江苏的技术人员对疫情还有所顾虑,未到岗工作,导致环保设备安装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要为技术人员提供温馨、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好宿舍、食堂和办公区域消杀工作,让职工吃得放心、住得舒心、在岗安心。同时,你们可以拍摄一些荆州恢复正常生活的景象,从而打消江苏技术人员的顾虑。”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些问题向企业提出建议。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企业一线

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秩序的违法犯罪、强化对涉市场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稳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10条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用工复工、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主题,进企业、问需求、解难题。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协调的一些防疫物资

3月17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到该市通祥建材科技公司,问需问急问难,了解疫情防控“四个坚持”落实情况,针对企业防疫物资紧张现状,立马协调落实了一批口罩、消毒液和酒精,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和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也分别深入企业一线,全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目前生产状况和资金流转等问题,倾听企业家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了解和协助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难题,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就合同签订、产品交易等提出法律建议。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深入挖掘办案和监督线索,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截至目前,该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入行政机关12家,录入行政单位报送的各类备案案件337件,已审查线索151条,其中涉及非法销售口罩、消毒液、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案件线索13条。

(作者:记者陈雪玲 通讯员彭威 刘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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