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地方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受此次疫情冲击最大、面临困难最多、抗风险能力最弱的群体。为全力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我市日前出台“硬核”租金减免政策。
根据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印发的《荆州市落实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市场主体减免租金政策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均可申请租金减免。受益主体除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外,我市还进一步扩大了减免对象,即涵盖个体工商户。减免标准为2020年2至4月份,免收租金;5至10月份,租金减半。承租主体可以向房屋产权方提出申请。
此项工作程序分为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统计、备案等多个环节。即产权方调查摸清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如有间接出租方的)相关基本情况,然后通过公告、电话、网络等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告知内容应包括:房租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申请文本,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等。
为使工作便捷、高效,产权方可采取网上申报、信函等多种方式受理承租方提供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其中房屋产权为市属出资企业的,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统一房租减免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主体、流程、时限;房屋产权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按照减免对象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申报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产权方及时告知申请承租方办理减免手续并签订房租减免协议。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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