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首批“正面清单”企业基本复工复产

为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3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借力“两个清单”促转变提效能,优化环保政务服务方式,对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实行环评审批“不见面”、环境监察“不打扰”。截止目前,我市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已基本复工复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要求,对符合清单要求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优化手续,即豁免管理一批,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不再填报环评登记表,相关项目可直接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属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三类临时性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告知承诺一批,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书及报告书、报告表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优化服务一批,对符合复工条件、选址不在禁止建设区域、但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受理、审查全过程网办,“不见面”审批,自网上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截至4月20日,已有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3个改扩建项目、洪湖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树合作养殖小区项目、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易地重建项目、荆州高新区综合医院项目、荆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等因“正面清单”获益。

为积极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市4月7日公布了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及日常监督执法等三类122家企业,涵盖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污染小且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和已安装在线监控企业等6种情形。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行差异化管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对生态环境守法企业进行正面激励措施,“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同时“加上”保障措施,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止目前,我市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已基本复工复产,各企业现场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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