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公告,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18:00至5月6日8:00期间暂停提供相关服务。
公告称,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至5月6日(星期三)8:00开展系统迁移工作,期间暂停提供相关服务,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暂停服务期间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入院业务可在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联网结算业务可选择延期办理或自费出院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业务。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系统暂停服务期间,我市异地就医住院不受影响。目前,已将公告通知到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全市43家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向异地就医住院的参保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异地就医联网入院业务、联网结算业务延期办理准备。系统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确有需要办理出院结算的,可现金结算后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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