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帮企业追回98万余元货款

“法律援助中心真是帮了我们大忙,这笔血汗钱终于拿回来了!”近日,江陵县禾鑫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裕虎将一面锦旗送到江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2019年10月,禾鑫米业与福建某企业签订大米购销合同,禾鑫米业按约定向福建某企业发货10车大米,但对方迟迟没有付款。“我们急需追回这笔货款,结清6名农民工的工资、15个粮农的稻谷款。”李裕虎着急之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受理案件后,主动协助禾鑫米业收集证据资料,向县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为防止福建某企业转移资产,该中心还做了诉前财产保全,将福建某企业两个账户资金冻结。经过十几个回合谈判,4月7日,福建某企业向禾鑫米业支付欠款、案件诉讼和保全费共计98万余元。

“春节前,我给农民工和粮农支付了一部分钱。这笔货款追回后,我马上将剩下的部分补齐,保障他们有足够的钱用于春耕生产。”李裕虎介绍,企业已于3月复工复产,生产的大米销往省内外十多个城市。

(作者:特约记者 王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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