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宣布!荆州中考重大调整,这些科目考试取消……

荆教办〔2020〕2号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

全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市体育运动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学校“停课不停学”及初三年级开学实际,现就全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我市就读,国网学籍在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三年级应届毕业学生。

二、考试性质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对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状况的检测,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生未参加中考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全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及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由市、县(市、区)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分别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合成,总分为650分。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理化综合(由物理、化学两科合并)、政史综合(由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合并),总分60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所有文化课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理化综合、政史综合分别实行合卷同场考试。各学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 取消体育与健康考试统一测试,按平时考核成绩10分、统一测试成绩40分共计50分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考查科目

取消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操作统一测试,按C等级计入考生中考成绩。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初中学校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按照《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见附件)实施。取消初三年级下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初一、初二和初三上学期评价结果,合成考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各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于7月1日前以光盘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基教科。

四、考试成绩管理和使用

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市统一汇总文化学科、体育与健康科目、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合成,通知到各地,再由各地各初中学校将考生成绩通知考生。高分段考生中考成绩以“A”呈现。考生成绩一律不得张榜公布,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

五、考试的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县(市、区)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荆州开发区、市体校的考生均在沙市区报名。

(二)考试组织

考点设置:考点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设置,考点统一设置在县(市、区)城区,优先设置在标准化考点,每个考点应有3所及以上初中学校的考生。

考务管理:考生准考证号由市统一编排。市向各考区选派巡视员;各考区向考点选派监督员和协管员;监考员由各地从非初中毕业年级的中小学教师中选派,实行交叉监考。考务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按照《2020年荆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执行。

考场安检:严格实行对考生、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的安全检查和体温监测制度,采用统一的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全身进行探测;监考员在领取试卷等物品前往考室之前,须在考点办公室门前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监考员进行安全检查。严格实行中考考点手机信号屏蔽制度,各考室采用统一的手机信号屏蔽器进行信号隔断。

考试时间: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各科考试时限为:语文150分钟,数学和理化综合各120分钟,英语(含听力)100 分钟,政史综合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7月20日

(星期一)

7月21日

(星期二)

上午

9:00—11:30

语文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6:00

理化综合

14:00—15:40

英语(含听力)

16:30—18:00

政史综合

(三)命题和制卷

由市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命题,统一制卷。建立命题、审题制度,严格实行命题与审题分开。加强命题审题人员的资质审查和专业培训,严格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

(四)阅卷

实行集中网上阅卷。阅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查卷查分

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逐级向上申请复查。复查内容为考生答题卡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漏统分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查询结果通知到各地考试机构,再通过学校向考生反馈。

六、强化考试组织管理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实行考区负责制。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教育、卫健、公安、保密、市场监管、经信、无线委、生态环保、城管、住建、电力、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政策,强化管理。各地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规定,落实“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的要求,认真组织所有2020年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各地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严防信息错漏。严格中考收费规定,严禁搭车收费。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试信度。

(三)加大宣传,提升服务。各地各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学业水平考试“两考合一”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办法,让这一惠民的改革举措深入人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坚持以生为本,不断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和公平。

 附件: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0年5月8日 


附件


 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意见,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既是认定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二)多元化原则。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过程,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四)互动化原则。改变传统的由教师单一评价学生的状况,加强学生自评和互评,使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五)公正性原则。完善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具体的评价要素见《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四、评价组织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班,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7人,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学校评价工作专班负责制订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对校内各班级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认真做好评价结果的认定工作,保证评价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等级评定。班级评价小组由本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成,成员3人或5人,由班主任任组长;各成员承担本班教学工作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且为人公正、诚信。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由学校评价工作专班审查确定后进行公示;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应及时予以调整。

五、评价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荆州市普通初级中学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本校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建立在对学生综合表现关键记录(包括关键考试成绩、关键作业、关键实践活动、特长及获奖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以实证性材料和依据为基础,力求做到客观、公正。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理化生实验技能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核结果,均要作为综合素质相应项目的关键记录。

六、评价程序

(一)自我评价。学生本人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表现,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学生互评。以班级或学习小组为单位,根据评价内容和评定标准,采取无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客观、公正地给小组成员评定等级。

(三)班级综评。班级评价小组参照学生自评和互评结果,依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经过集体讨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等级评价,并写出综合性评语。如出现重大评价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专班仲裁后作出最终决定。

班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

七、评价的结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评价等级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评价按照五个维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结果的等级分布要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A等、B等的比例一般分别为本校毕业生的35%、50%左右,对学生某方面表现或综合表现评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按四个等级呈现后,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不再进行综合。

八、评价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诚信制度。初中学校校长要与本校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公示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等进行公示,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及时调查处理。各个维度的A等级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

(三)建立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分别成立由教育行政、学校、纪律监察、学生家长等方面人员参加的评价工作监督委员会,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社会监督。

(四)建立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初中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主要检查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尤其对“A”等学生比例情况进行复查。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学校一学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高中学校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五)建立责任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初中学校校长的责任,初中学校要明确评价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认真做好评价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对评价工作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依据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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