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 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2015年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为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产权提供了保护,也对自然资源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为便利企业和群众,全国近2500个市县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10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意见》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推行网上受理审核,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力争不见面办理,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向更高层级发展。
首次公开明确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胡善顺介绍道,此次《意见》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概念。“不动产单元代码如同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企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土地等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伴随不动产的产生、变更、转移和灭失的全生命周期,是不动产的唯一标识码。”
《意见》提出要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方面是为了有效串联土地和规划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一码管地”;另一方面,未来在不动产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都将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可以关联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等事项,实现“一码关联”。“也就是说,有了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的所有信息都是可以追溯的。”
预售商品房、存量房全面实施预告登记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还有一个亮点是提出落实预告登记制度,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是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赵燕说:“在预售商品房交易中,小业主处于弱势,从购房到办理登记领取证书,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时间可能更长甚至无法领取证书。群众全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被‘一房二卖’、再次抵押,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这样的案例很多。”
赵燕表示,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此类情况发生,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预售商品房、存量房预告登记将如何推进?赵燕表示,预告登记将率先实现网上办理,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延伸登记端口,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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