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后有何变化
猎捕审批权限上提
■对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对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穿山甲有多重要
青山绿水离不开它
穿山甲在森林生态中控制白蚁,是个关键物种。没有了穿山甲,白蚁防控大量依靠化学药剂,对于山川、河流、土壤会产生很大污染。
记者5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这标志着当前在我国自然分布的中华穿山甲,以及据文献记载我国曾有分布的马来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将受到更严格保护。
为何提升至一级?
数量虽看起来“不稀少”
但种群密度过低,灭绝风险远超熊猫
穿山甲是世界上现存鳞甲目哺乳动物的总称。目前已知的穿山甲有包括中华穿山甲、印度穿山甲、马来穿山甲、菲律宾穿山甲、大穿山甲、树穿山甲、南非穿山甲和长尾穿山甲在内的8个品种,分布在亚洲和非洲南部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其中,中华穿山甲主要分布在中国长江以南地区。
2019年6月5日,广西林业部门在野外放生一只被救护的中华穿山甲。这是2000年以来,广西首次野外放生中华穿山甲。
现年71岁的广西大学动物专家周放教授对记者表示,上世纪80年代,他在华南做野外调查时看到或者踢到穿山甲都是很平常的事情,然而到上世纪90年代末,就很少再见到穿山甲了。“当人们想去研究的时候已经没有机会了。”
作为国内少数几位研究穿山甲的专家,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吴诗宝曾撰文表示,从上世纪60年代到2004年,中华穿山甲的数量锐减88%-94%,由常见物种变成了极度濒危的物种。
“绿会在广东、广西、云南等穿山甲主要栖息地走访了大量曾在当地从事猎捕工作的人,受访者均表示已经有5-15年没有在野外见过穿山甲了。”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会)秘书长周晋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的曾岩博士对记者表示,根据2018年红外相机以及零星观测到的数据,在华南地区可能还有能自我维持的小种群,但是特别小。
据了解,中华穿山甲曾广泛分布于我国大陆地区长江以南17个省区市。由于过度猎捕利用和栖息地破坏,其分布范围不断缩小,种群数量急剧下降,保护形势非常严峻。根据200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中华穿山甲分布范围已缩减至11个省份,数量降至约6.4万只,生态密度为每平方千米0.001-0.056只。到2008年,中华穿山甲的数量约为25100-49450只之间。另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在2018年发布的数据,中华穿山甲在过去20年里数量减少了90%。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吴诗宝认为,从保护角度讲,具体数量多少不是重点,这一数量能否维持一定的种群密度才是需要关注的。虽然中华穿山甲的数量并不像熊猫那样稀少,但是考虑到广阔的地理分布,过低的种群密度会给穿山甲的交配带来困难,从而提升潜在的灭绝风险,“大熊猫现在是易危,穿山甲是极度濒危。这个就意味着这个物种受到威胁程度非常大,灭绝的风险比熊猫要大多了,可以说穿山甲比大熊猫都珍贵。”
在我国,穿山甲长期以来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社会各界频频呼吁对穿山甲升级保护。
在此背景下,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关于将穿山甲保护级别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建议”复文(2019年第7397号)中已透露出穿山甲保护级别即将提升的消息。
该复文称,由于栖息地丧失严重,吃食陋习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规模化人工繁育技术尚未突破、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活动频繁发生等因素,我国中华穿山甲资源下降趋势明显,面临的保护形势非常严峻,日益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鉴于此,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积极考虑将中华穿山甲升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以进一步加大保护和违法惩处力度。”
升级意味着什么?
保护措施和执法力度都会加强
长期关注穿山甲保护的相关非营利组织,对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给予了积极评价。
“穿山甲保护级别提升是形势所迫,也是大势所趋。”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说,穿山甲已由CITES附录Ⅱ升至附录Ⅰ,意味着所有穿山甲的活体、死体及制品的国际商业性贸易均被禁止,即国际商业性贸易实行“零配额”;而中国现将穿山甲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利于加大保护力度,对濒危物种是利好消息,并且对于升级保护后的穿山甲,国家有望加大栖息地保护力度,同时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也会更加严厉,这对于拯救濒临灭绝的穿山甲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
“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一次升级。此次升级适用于全部八种穿山甲,虽然除中华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之外的六种穿山甲在中国没有分布,但也按照CITES附录I标准进行保护和管理。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国际环保组织野生救援(WildAid) 北京首席代表史蒂夫(Steve Blake)在接受采访时说。
史蒂夫认为,穿山甲升入一级,意味着中国将会出台更有力的保护措施,禁止所有穿山甲及其制品的商业性贸易,从而解决合法市场与非法市场并存的问题。
吴诗宝表示,通过提升保护等级,对于穿山甲的非法偷猎、非法经营利用、非法贸易等方面打击力度会更大,同时,对于穿山甲的经营利用这一块,审批的难度会更大。
吴诗宝举例,按照规定,非法猎捕穿山甲8只,构成情节严重,达到16只,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比如大熊猫,即使只猎杀一只也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他表示,穿山甲现在升为一级保护动物,对于贩卖、猎捕穿山甲的刑罚标准会进行修改,经后对涉及穿山甲类案件的重视程度会提升,查处也会更加严格。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获罪量刑上有明显差别,如刑法中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按照法律规定,杀害一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杀害二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穿山甲今后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会随之增加野外研究和保护的投入,保护穿山甲栖息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据了解,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继续采取系列措施,强化穿山甲保护拯救工作。主要包括:加快穿山甲野外种群和栖息地调查监测,为开展全面系统研究、划定保护区域、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奠定科学基础。组织力量加强野外巡护,严防偷猎盗猎,不断改善和恢复其生存环境。加强穿山甲人工繁育及野化放归研究,建设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和基因库。进一步加大穿山甲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走私、滥食穿山甲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扭转穿山甲种群及栖息地状况持续恶化趋势,促进穿山甲种群不断恢复增长。
保护穿山甲
有两大难点
难点1 养穿山甲可能比养熊猫 更麻烦,也更贵
“知之甚少”是穿山甲专家们经常提到的词,由于种源过少,研究人员对穿山甲的了解主要来自历史资料以及对圈养种群的习性研究。然而对穿山甲生态习性的不了解,也给人工繁育工作带来了更多困难。
绿会发布的报告中称,穿山甲繁殖缓慢,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交配,孕期为5-7个月左右,每年只生一胎,通常每胎只产一仔。因此中华穿山甲在种群数量急剧下降后,通过自然繁殖很难恢复,且极易因人类活动干扰等导致彻底灭绝。更令人忧心的是,当前人类对中华穿山甲的研究十分有限,至今未实现科学有效的人工繁育。
吴诗宝表示,就现有的人工繁育技术水平而言,在人工环境下维持穿山甲的生存是可以的,但这并不代表繁育技术已经成熟。穿山甲在食物上的特化性较强,在营养配比、物理环境的维持上都有较高要求, “养穿山甲可能比养熊猫更麻烦,也更贵。”
对于能否通过人工繁育来恢复种群数量,曾岩认为,人工繁育的种群增长时间较长,同时由于中华穿山甲种源数量较少,人工繁殖过程中遗传多样性会快速丢失。此外人工繁育出的种群在野化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新的问题。“作为环境适应性更强的原生物种,中华穿山甲的种源已经很难找到了,这是非常可惜的。”
难点2
穿山甲合法需求量
依然巨大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由于传统医药和食用的巨大需求,穿山甲是世界上遭受贸易伤害最严重的哺乳动物之一,近年来全球穿山甲非法贸易激增,导致野生穿山甲遭到大量猎捕,野外数量大幅度下降。
近年来,随着打击非法贸易执法力度的加强,以及公众宣传教育效果的逐步显现,包括食用、装饰用等在内的穿山甲非法需求已有所降低。然而穿山甲合法需求量依然巨大。《中国药典》中记录了中华穿山甲的功能主治包括:消肿溃痈,通经下乳等。在中国,穿山甲甲片可药用,但仅限于定点医院临床使用和中成药生产。
2008-2015年间,国家林业局每年披露的穿山甲甲片消耗控制量,即批准使用量,约为每年26.5吨左右,相当于5.7万只穿山甲。而CITES贸易数据库记录显示2001-2014年间,中国年均甲片(商业、科研、教育)进口额仅为446千克。
孙全辉建议,研发穿山甲甲片的替代品,将穿山甲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药典中去除,不断加强药用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
吴诗宝认为,穿山甲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药用这一块会进一步缩窄,甚至可能从药典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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