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经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评估验收和公示,我省正式命名21个县(市、区)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这也是我省命名的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同时,命名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
21个“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竹溪县、房县、茅箭区、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襄州区、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荆州区、公安县、沙洋县、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麻城市、咸安区、崇阳县、恩施市、咸丰县
20个“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
东西湖区、新洲区、远安县、夷陵区、襄州区、枣阳市、大冶市、红安县、黄州区、江陵县、竹溪县、利川市、来凤县、咸丰县、嘉鱼县、通山县、广水市、汉川市、应城市、天门市
据了解,2017年,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正式启动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第二批49个县(市、区)经过为期三年的创建,共有41个县(市、区)通过了市州初评推荐、省级综合评价和社会公示,达到了示范标准要求。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是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夯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加快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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