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今年初,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确定荆州市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近日,《荆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旨在更好地满足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试点实施方案从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推动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有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等十个方面对我市养老服务改革工作进行了细化,对2022年将要达到的具体目标进行了明确。
为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和培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向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推广全市居家老人、社区、养老机构“三融合”服务模式,使之成为荆州养老服务特色。
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四同步”的工作机制,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未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要通过购置、回购、改造、租赁等方式进行配套,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已经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小区,要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
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有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推进落实为老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养老、照护、康复相衔接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使老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记者 杨辉 通讯员 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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