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荆政办发〔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任务是今年全市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对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求实效,要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啃硬骨头,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齐头并进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强化结果运用

各地各部门要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掌握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时跟踪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过程管理,对重点工作加大暗访督查的力度,对重大事项一事一通报,全面落实情况半年一通报,并将督查情况及督查整改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0年1月7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6280户13227人脱贫出列。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阻断致贫返贫源头,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返贫预警机制、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户监测,对返贫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给予帮扶。高度重视城市贫困问题,加强城镇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

2.持续加强长江岸线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23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继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深入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年度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狠抓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持续开展污染源普查和总量减排交易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2.严格落实长江岸线管理员制、河湖库长制,深入推进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3.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14.基本完成洪湖退垸还湖。(牵头单位: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单位:监利县、洪湖市政府)

15.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抓好扬尘治理、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6.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不断织密绿网,植树造林30万亩,森林覆盖率再提高1.4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8.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19.持续抓好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长湖湿地修复、荆江沙市段生态修复与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临江仙公园二期等生态环境项目。加快实施荆北片区、沙北片区水系工程建设。完成红光、城南、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市城管委,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管委会)

20.积极化解不良贷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企业债务、非法校园贷等风险摸排,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1.有效控制政府债务增量,全力盘活债务存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2.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化、市场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3.立足源头预防,主动防范化解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等领域风险。(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24.编制实施《荆州制造2025行动方案》。推进增量升级,大力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5.推进荆州开发区与沙市锣场工业园、荆州江陵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融合发展,加快打造“双千亿”大工业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沙市区、江陵县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6.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航天南湖科创板上市,加快亿钧耀能、丽源科技上市进程。(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松滋市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27.发展绿色循环产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8.推动荆州石油科技城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长江大学、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促进中心,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洪湖市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29.支持松滋临港工业园建设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松滋市政府)

30.促进存量变革,完善工业技改项目储备库、建设库,做实“千企千亿”技改工程,确保技改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大力培育隐形冠军、小进规,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1.加快变量突破,抓紧布局5G、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等新“四基”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2.落实“企业上云”奖补资金,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深入推进“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一线服务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3.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和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坚决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4.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转型升级、优化重组。(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5.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质量意识,以品牌品质提升促进产业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6.调整产业结构,壮大特色规模,深化加工流通,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新建高标准农田4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7.强化创新引领,支持荆州高新区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38.支持公安、洪湖、监利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

39.叫响农业品牌,打造“荆州味道”“荆州大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新增“三品一标”产品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0.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展智慧农业、认养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1.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做到保供稳价。(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2.抓好古城疏散与保护,科学编制环古城规划设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荆州区政府)

43.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修缮,加快荆州博物馆改扩建和古城外环道整体改造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4.加快古城5A景区创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荆旅集团,荆州区政府)

45.支持纪南文旅区建成全市文化传承和旅游发展的主战场。接续旅游火爆态势,加快建设“复兴之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华强方特熊出没、荆楚历史文化大观园等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纪南文旅区管委会)

46.升级县域旅游板块,形成全域旅游新格局。加快游客集散中心及食宿、购物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7.推进旅游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坚决防止和打击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8.巩固提升老城区核心商圈,繁荣发展荆北、沙北片区等新兴商圈。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49.大力发展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产业,启动盐卡综合物流园二期等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零散物流企业向专业物流园区集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0.开拓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健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1.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全年贷款净增26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2.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推动健康、养老、家政、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鼓励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3.强化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用好荆州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金字招牌,深入推进“全员招商年”活动。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招大商,大力开展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县市区、功能区各引进1个50亿元以上项目,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450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320个。打造专业招商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一批高层次招商人才,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牵头单位:市招商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4.继续以固定资产投资拉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一线督办、一线协调、一线解决问题,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压实项目建设责任,推动项目建设提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5.健全市领导联系重大工业项目制度,对27个工业投资和技改重点项目实施精准服务,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投资52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6.树立“编制规划就是编制项目”的理念,找准荆州定位“无中生有”谋划项目,对标国家战略争取项目,发挥比较优势招引项目,继续补短板、强弱项策划项目,以项目支撑“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

57.坚持规划引领,统筹“三大空间”,落实“多规合一”,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8.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施180亿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健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力、辐射力、竞争力、宜居度。以城区路网建设塑造大城市骨架,连接断头路、开辟新支路、延伸主干道,完成荆江大道、复兴大道、开放大道、机场大道、关沮大道、荆李路建设。加快市委党校、市民之家、档案馆迁建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项目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59.完善智能停车场、汽车充电桩等公共设施,确保全年新建停车场7个,新增停车泊位2000个。(牵头单位:市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0.加快公交卡“一卡通”改造,实现与武汉等城市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61.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加快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2.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创卫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3.确保荆州沙市机场建成通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荆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4.开工建设荆荆高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5.深入推进综合交通三年攻坚计划,确保全年完成交通投资130亿元以上。建成沙公高速南段、洪湖至武松高速连接线、洪湖赤壁长江大桥,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26公里。开工建设沪渝高速荆州服务区、二广高速荆州城区段改线、武松高速江陵至松滋段、洪湖至武汉段、纪南长江大桥、江陵长江大桥等项目。建设一二级公路260公里。推进内荆河、松西河等航道疏浚。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全国铁水联运示范城市,迈入全省交通先进行列。(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6.支持荆州区、沙市区创新管理、提升品位,打造更有竞争力的城市核心区。支持江陵县融入主城区发展,打造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基地。支持监利县打造荆州市域副中心。支持公安县安全区扩容、开发区扩区调区,打造开放开发产业集聚新高地。支持松滋市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市、湘鄂边重要门户节点市。支持石首市打造对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先行区,实现区域融合发展。支持洪湖市依托区位优势,对接武汉借力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67.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四类村庄发展,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以上。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40个以上行政村的整治任务。着力整治河渠沟塘污染,恢复水体生态功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8.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自来水普及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69.开展“三年消危”行动。建设农村公路10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0.推进光纤入村等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1.加快推进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转工程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湖北省洪湖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洪湖市政府)

四、着力增强发展活力,不断注入跨越赶超新动能

7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实现“一窗受理”事项达到500项,全市通办项目100个,鄂汇办接入事项50个,简易审批事项即来即办达到100%,自然人依申请事项60%实现“就近办”,“3550+100”重点改革全面落实。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考核县市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4.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荆州监管分局)

75.稳妥推进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6.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7.继续抓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8.实施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荆州区、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79.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0.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义务教育、供销合作、国有农场等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1.探索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荆州协同区建设,推动荆州港水运口岸对外开放,支持公安深水码头建设。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拓展盐卡港区功能,申报特殊商品进境指定口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荆州海关,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2.依托浩吉铁路和荆州沙市机场,加快建设荆州空港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江陵县、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83.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建设,推动外贸出口“破零倍增”。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货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程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荆州海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4.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5.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县城,引进建设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大研发投入,确保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5%。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支持科技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园区建设,新增省级创新平台5家。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6.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服务配套,吸引各类人才落户荆州、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87.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建设,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布局。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深化高考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长江大学校园南扩建设,支持长江大学创建“双一流”大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市县联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长江大学,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8.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健康校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89.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0.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6.6万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返乡创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落实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诚信评价制度,大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新增扩面12万人次以上。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抓好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2.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3.完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关爱失独家庭、农村留守人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4.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发展残疾人事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5.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待抚恤等工作。(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6.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推进公积金服务便民化。(牵头单位:市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7.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体生活质量不降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8.落实“健康荆州2030”行动纲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加强薄弱乡镇卫生院和特色科室建设。巩固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全面深化计生优质服务,持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突发急性传染病和慢性病。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99.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0.启动市群艺新馆、美术馆建设,推进乡、村两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面达标。加快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数字化建设。创作一批现实题材文艺精品。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引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1.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作用,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2.加快“平安城市”建设,纵深推进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外流贩毒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3.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任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5.做好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6.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牵头单位:市国动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0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运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8.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09.广泛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人士意见,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0.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在监督的阳光下健康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2.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3.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114.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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