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公职人员吸毒贩毒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云上荆州报道:“黑子”不慎染上了毒瘾,因常年吸食,导致毒瘾越来越大,由此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同时,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公安县某单位的工作人员。

“黑子”以他的身份做掩护,在自己的住所藏有大量毒品,以为没人会怀疑他,一方面用于自己吸食,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寻找下家、筹措毒资。小文(化名)是“黑子”的毒友,经常在一起追求“刺激”。一回生二回熟,小文也越来越大胆,曾先后五次前往“黑子”家,“黑子”不仅为小文提供场所,每次还都按“兄弟价”给他拿货,小文一共给“黑子”转了毒资700元。“黑子”自以为行事隐秘,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他们第五次吸毒时,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破门而入,将两人当场抓获。民警在“黑子”家查获冰毒22袋,其中甲基苯丙胺净重88.86克,从276颗麻果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26.96克。公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黑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官提醒,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知法懂法,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侵蚀,一起行动起来,对毒品犯罪说“不”。

(记者  佘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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