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荆州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受强降雨影响,目前我市江河湖库水位快速上涨,长江监利段、荆南四河部分堤段超警戒,长湖超警戒、且水位在继续上涨,洪湖将超警戒,防汛抗灾形势严峻。
根据目前全市汛情灾情,符合《荆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有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条件,经副市长、市防指副指挥长邓应军批准,市防指决定于7月6日11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荆州市防汛应急Ⅲ级响应之后,各县市区防指、各流域防指指挥长要靠前指挥,分管副指挥长要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相关工作督查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灾工作,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依法、依规、依预案指挥调度防汛抗灾工作。各县市区防指要结合实际,视汛情依法根据预案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布洪水预警;要上齐领导,上足劳力,全面开展巡堤查险除险;要落实专管人员或群防巡查保安措施;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排涝信息宣传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江河防洪安全。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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