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扣留十万元货物要挟 ,货车司机把自己“扣”进了看守所

云上荆州报道:签下运输合同为企业运货,途中却将货物拉回自己家乡扣留,以此为手段要挟加钱,直到钱到账,三天后才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7月2日,石首市公安局南口派出所民警远赴江苏,成功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薛某(男,32岁,江苏邳州人)抓获归案。

2019年12月24日,石首市南口镇某防水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介绍一辆载货货车运输防水材料到安徽某地,正在湖南安乡县的江苏邳州司机薛某从网上获取信息后,与石首物流公司草签了协议,但很快物流公司又与薛某取得联系,告知因企业生产问题,会延期一天,25日出厂的货物要26日才能出厂。薛某对此没有表示异议,25日仍赶到了石首,按原协商价格签订了运输合同,26日到防水公司装了货物上路。谁知车刚出湖北,薛某便给物流公司打电话,称自己在石首多等了一天,必须要加1000元钱,物流公司称已事先告知,薛某没有异议并按原协商价格签订了运输协议,不存在加钱。防水公司也拒绝了薛某无理要求。薛某见加钱无果,竟连车带货开回江苏老家,并将停车地址告知物流公司,称不加钱的话,便要物流公司或企业另派车来江苏转卸和运输防水材料。防水公司负责人得知后非常着急,目前正是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逐渐走上正轨时期,防水材料一旦不能按时运输到目的地,势必会使施工单位延期并带来损失,而重新派车去转运,既耽误时间,而且多次转运也有可能对防水材料质量造成影响。

石首市公安局南口派出所得知后,迅速介入。民警首先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但薛某态度强硬,竟提出在原运费5300元的基础上再加9000元。由于施工单位要材料心切,防水公司只能与薛某反复商量,最后加了3200元,款到了,薛某才将货运达安徽目的地。当天是6月30日,比原定时间迟到3天。

石首市是中国的“防水之乡”,南口镇又是石首的防水发源地。这起以扣留价值10万余元货物为手段要挟企业的不法行为,在当地防水企业中造成恶劣影响。南口派出所十分重视,在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导下,迅速成立专班进行调查。7月2日,南口派出所专班民警辗转四千余里,驱车奔赴安徽、江苏等地,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薛某。经初步审讯,薛某对敲诈勒索企业的主要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沈秋  通讯员:郑轩 、邓斯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