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荆州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一、解读对象

《荆州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20〕7号)

二、荆州创建国家试点城市政策背景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当前疫情复工复产期间,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经国务院同意,2019年7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决定从2019年起,开展“试点城市”工作,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中央财政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0亿元,分别对东、中、西部试点城市给予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试点城市结合实际先行先试,落实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推动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成本、控风险的目标。

三、荆州市试点城市的创建过程

根据中、省文件精神,荆州市政府于2019年8月向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支持我市申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综合试点城市的函》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湖北省财政厅向财政部提交了《关于推荐中央财政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请示》(鄂财金发〔2019〕26号),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荆州市被列为财政部第二批(2020年)试点城市。

2020年6月财政部下达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荆州市被认定为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得财政部4000万元资金支持。

四、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细化了多项政策举措,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对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建设荆州市银企网上服务平台。

以“金融+互联网+政务数据”为创新路径,通过“政银科企”四方合作搭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依托APP集成对接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为贷款人(企业)精准画像,形成线上申请、调查、审查、授信、用信、担保、抵押以及智能风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有效提高授信审批精准性,改进和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方式、效率和质量。

二是落实中、省政策要求。

通过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培育银行“敢贷、愿贷”的信贷理念、坚决禁止银行信贷乱收费行为、鼓励银行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六个方面推进荆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开展。

三是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力度。

对2020年税务开票销售保持增长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适当补助民营和小微企业担保物评估费用,提高企业贷款意愿。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担保公司等单位进行奖励。加大对银行机构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奖励措施,对当年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评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