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严打!

云上荆州报道:“长江十年禁捕”是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打击非法捕捞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公安机关责任重大。

电了两条鲤鱼 即将押送被告席

近日,使用电打鱼工具捕捞两条鲤鱼的犯罪嫌疑人汤某炎,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石首市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5月18日12时,暂住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周家剅村的汤某炎(男,57岁)吃完饭后,因想吃鱼,便怀着靠水吃水的想法,背着私自用电瓶、逆变器、电线、两根竹杆组装的电捕鱼工具,穿着下水裤到附近的胭脂湖捕鱼。

他利用电网非法捕捞了2条鲤鱼,被群众发现拍成视频后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举报,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将汤某炎抓获,并扣押其电捕鱼工具一套,现场对捕捞的2条鲤鱼称重,共计2.4公斤。经查,汤某炎非法捕捞的胭脂湖湖泊水域属黄颓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月2日,石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该案移交至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经审讯,汤某炎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石首市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对捕捞的鲤鱼进行物价鉴定,价格认定基准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24元。《刑法》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汤某炎使用电捕鱼工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即将受到法律制裁。

花甲老汉电打鱼 手铐上身“懵了头”

石首市天鹅洲开发区65岁的村民郑某炎没想到,自己夜半三更溜到长江故道使用电打鱼工具打鱼,鱼没到口便因触犯刑律,面临刑事处罚。

6月16日23时30分,白鱀豚保护区工作人员在故道崩岸口水域进行巡查时,当场发现并抓获正进行电捕鱼的郑某炎(男,65岁),扣留8.2公斤被电打的鲤鱼、鲢鱼、刁子鱼、红尾姑鱼及电打鱼工具,并向天鹅洲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了案。经审讯,郑某炎交代,他因想吃鱼,便于案发当晚,趁夜深人静溜到故道崩岸口水域,将带电的铜管放入江中将江鱼电晕电死后,用抄网将鱼舀起来放入渔网兜中。

郑某炎明知电打鱼犯法,却存在侥幸心理,直到手铐上身才对自己的侥幸行为懊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态禁捕,涉及我市91公里的长江干流以及天鹅洲长江故道。从7月份开始,市公安机关拉开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幕,重点对“电、毒、炸”和“拖(吸)螺蛳”等严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以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记者 柳波 石首台 关健 通讯员 刘博 周攀 卢贻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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