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变囚徒,究竟为何?

转眼,七月已经过去一大半,这个月的花呗还了吗?信用卡还了吗?贷款还了吗?这样的灵魂三连问是不是有些许扎心?但是晓强(化名)更加扎心,他办了四张信用卡,透支了111586.15元,贷款了243089.05元,却无力偿还,结果怎样呢?

2013年12月至2018年11月,晓强陆续办理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信用卡,每月入不敷出的他没有想着努力工作和奋斗,而是以卡养卡,拆东墙补西墙,甚至是参与网上赌博。就这样,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晓强共透支上述信用卡111586.15元,其中透支招商银行31564.18元、中信银行43049.97元、交通银行32000元、广发银行4972元。与此同时,他又利用上述信用卡办理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贷款,共贷款243089.05元。一般使用信用卡是为了缓解一时的燃眉之急或是享受一些银行推出的优惠福利,但是提前消费的快感让晓强已经飘飘然,一次又一次的刷卡,对于他来说,只是额度的变化,随着雪球越滚越大,无法掌控,晓强开始破罐子破摔,心想“反正花的是银行的钱,不还又能拿我怎样”。35万余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可就在短短的时间内,全部被晓强挥霍一空,其信用卡和贷款逾期后,各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多次向其催收还款,晓强始终无法偿,并且还逃避。最终,迫于压力的晓强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近日,公诉机关以晓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晓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超过规定还款期限,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一直不予偿还,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的欠款。

如何正确使用信用卡?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大家应该管理好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和其他财物,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养成良好的刷卡习惯,在使用信用卡时,不要盲目消费,要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做到按时还款。另外,办卡要有节制,避免陷入“以卡养卡”“以债养债”的恶性循环,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可能会构成犯罪。

(记者:佘国俊 通讯员:喻明洁、陈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