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实施的工具竟是冰糖。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80后的公安男子阿旺,在朋友的电话里听到有人询问购买毒品事宜,就动起了心思。
他先是把自己的一张银行卡绑定在朋友手机的微信上,然后借用朋友的微信和对方聊天,谎称有“毒品”出售。
双方一拍即合,通过微信收取了1000元定金,转入自己的银行卡。
谈好具体价钱和货物数量后,双方约定在公安县某宾馆“碰头”,阿旺和买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顺利“开溜”。
买家也是“警觉”,发现“冰毒”好甜,立马报警称被骗。
公安县公安局立案后,在广东省惠州市将阿旺抓获。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的刑罚,涉案赃款退还给被害人。
法官表示,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的行为,主观上要有贩卖的故意并实施,客观上要卖的是“毒品”。
阿旺虽然应他人要求出售毒品,但其主观上明知不是毒品,而是骗钱;客观上以冰糖冒充“冰毒”,卖的也不是毒品。
因此不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阿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犯罪。
(记者:佘国俊 通讯员:张仁、陈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