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襄阳市纪委监委官网发布
枣阳市、襄城区通报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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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城区经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智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问题。王智勇在担任区经信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程序违规签批改制协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1月22日,王智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其职务层次由正科级降为科员。
2.襄阳向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经理、党支部书记赵金成滥用职权问题。赵金成在担任襄阳向阳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经济损失。此外,赵金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30日,赵金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尹集乡聂营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周兴荣违法破坏基本农田问题。2017年9月,周兴荣擅自在聂营村五组集体土地(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导致数亩基本农田耕作层被破坏,无法耕地种植。2019年12月30日,周兴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土地原貌已恢复。
4.尹集乡聂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大全履行国家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9月,聂营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周兴荣擅自在聂营村五组集体土地(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导致数亩基本农田耕作层被破坏,无法耕地种植。赵大全未对周兴荣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行为进行有效制止,也未及时向国土部门上报,导致该村基本农田被严重破坏。2019年12月30日,赵大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土地原貌已恢复。
5.欧庙镇城管中队负责人万顺礼收受他人贿赂问题。2007年10月,欧庙镇赵山村修建通村公路,时任赵山村党支部副书记万顺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工程项目中标方曾某某“协调费”。2020年4月28日,万顺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尹集乡观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申明发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国家补贴问题。2016年10月,观音村修建通村道路,时任观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申明发在明知村新修水泥路工程承包方杨某某虚报工程量的情况下,谎报修路工程已完成,导致杨某某骗取国家补贴。此外,申明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1日,申明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余家湖街道黄龙观村原党支部书记曹家林私自发包村内重大项目工程问题。曹家林在担任黄龙观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对黄龙观村基础建设工程不公开招标,私自发包给村干部家属。2019年12月7日,曹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余家湖街道莫康村党支部委员李勇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11月和2017年8月,时任莫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勇违反规定,先后两次将村集体资金出借他人。鉴于李勇及时追回出借本金及利息,消除不良影响,2020年1月2日,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隆中街道隆中社区原居委会委员、二组代理组长李国平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2013年,时任隆中社区居委会委员、二组代理组长李国平违反规定,将收取的社区房屋租金坐收坐支。2020年6月11日,李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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