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的小姐姐!90后的她当选“全省先进”!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对全省一批先进基层院、先进部(局)室、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进行了表彰。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俊娥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

王俊娥

1991年出生。2013年参加工作,现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2019年入选湖北省刑事检察人才库,2020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

肯钻研,信仰坚定

2016年3月,初入公诉部门的王俊娥将挑战当做机遇,迅速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几年来,她始终以“法律人”的职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也深知自己责任的重大,对参与办理的每件刑事案件,她都保持着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仔细研读法律、分析证据性质、查明案件事实,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余某某受贿案是该院办理的第一个正处级职务犯罪案件,28册卷宗、135笔受贿,作为一名公诉新兵的她没有退缩,而是一头钻进枯燥的卷宗之中,抽丝剥茧,运用EXCLE表格将一百余笔受贿行为与行贿人逐一对应,实现可视化举证、质证,最终指控的每起犯罪事实均被法院认定。


讲奉献,追求极致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为确保涉黑恶案件的及时、顺利起诉,王俊娥主动承担起办案压力,提前介入陈某等人破坏基层政权型涉黑案件,对公安机关的取证方向提出几十条可行性建议。

因该案在当地引起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强烈关注,面对54册卷宗,一个半月的办案期限,俊娥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主动加班加点,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对案件事实逐一进行梳理,形成10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案件事实,有力保证该案在45天内提起公诉。在办案过程中,她还坚持边查边补,不断充实证据材料,及时发现和补强瑕疵证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充证据材料10余册,保证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案件移送法院后,俊娥与办案小组的成员一起精心打磨庭审讯问提纲、庭审答辩提纲及公诉意见,针对每起犯罪事实制作详细的分类举证提纲,不断修改,不断精炼,对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对策和临场应变措施,最终保证了庭审效果的最大化和出庭的圆满成功。

在办理彭某运输毒品案件中,公安机关以彭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对卷宗材料进行分析,俊娥发现彭某系帮人代购毒品,在运输途中被抓获,且查获的毒品超过了50克,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但是罪名一旦变更,嫌疑人面临的刑罚将由有期徒刑7年以上,上升至15年,影响重大。

法律是严格的,为准确适用法律,俊娥认真审查案卷,查阅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针对该问题结合事实、法律撰写了详细的分析报告向检察官汇报,经过部门讨论,决定对彭某以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最终该观点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彭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勇担当,履职尽责

每年的法治进校园总有俊娥的身影。2018年,王俊娥主动联系教育局,形成法治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组织了法治巡讲团,承担法治授课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学生们了解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防范校园欺凌,一个个脱口而出的案例既是她办案的积累,也是传递法治力量、增强广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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