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江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全县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

通  知

各乡镇(管理区)、江北农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8月5日17时,长江沙市站水位降至41.54米。鉴于目前长江水位持续回落,全县汛情总体平稳,根据《江陵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指研究决定自8月5日18时起,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调整后,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防汛责任、队伍和抢险物资,加大涵闸泵站检修维护和水毁工程修复力度;要严密跟踪水雨工情,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做到防汛与抗旱统筹兼顾;要强化汛期值班值守,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畅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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