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我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8 月10日8时,荆州市长江干支流水位全线退出警戒水位,洪湖在设防水位以下,长湖今日退出设防水位。据气象预报, 长江中上游地区未来一周没有大范围强降雨过程。根据《荆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8月10日12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主汛期,防汛应急响应调整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保持高度戒备,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继续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确保江河湖库安澜。
一是加强长江干支堤、重点民垸等高水位运行的江河湖库巡查防守,及时做好退水期险情应急处置。
二是加强防范高温强对流天气“坨子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做好紧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
三是提前部署抗旱工作,既要抗伏旱,又要防范秋旱,确保供水安全。
四是进一步做好核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