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
湖北省社会保险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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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告全文:
近年来,省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全面推广省本级企业养老保险支付宝和微信手机自助认证,先后开通了交通、住院、健康码数据比对认证功能和单位资格认证网办功能。截至目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9%。为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从2020年8月起,对本人未进行自助认证,通过各种信息手段均无法联系核实的,我局将暂停其待遇发放。
暂停待遇期间,请待遇领取人尽快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远程自助“人脸识别”认证,或联系原工作单位进行协助认证。经核实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将立即恢复其待遇并予以补发;对确认丧失资格且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举报电话:027-12333;027-87262325;027-87262330;027-87710230。
湖北省社会保险局
2020年8月10日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南
一、适用人群
适用于在省本级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操作步骤
认证方式1:支付宝认证
认证方式2:微信公众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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