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长江流域禁捕 荆州“四定”工作法成效显著

云上荆州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通知的下发后,湖北省荆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定四无目标,定整治措施,定整治重点,定联合行动,效果明显。

定四无目标。荆州境内有483公里长江干流,93公里长江故道,禁捕监管执法工作繁重,该局成立了工作专班,于7月初制定了《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监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了“无加工,无销售,无招牌、无广告”的“四无”工作目标,落实了市局业务科室职责分工,压实各县市区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取得成效。

定整治措施。为了营造整治氛围,该局制定了《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长江鱼交易的公告》,印制了20000份,在城区市场、超市、餐馆等交易场所进行全覆盖张贴,同时各县市局按照市局模板印制张贴公告,并协调有电子显示屏的经营户,循环播放“禁止长江鱼交易”的宣传标语,与商户签订禁售长江鱼承诺书1500余份,要求商户对照承诺书开展自查,加强行业自律,合法合规经营。

对重点超市、市场等经营场所禁止长江鱼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邀请荆州电视台进行报道,宣传禁捕知识,通过电视台、网站、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长江禁捕的相关要求。从7月上旬开始,并利用荆州日报、荆州晚报每天刊登“实施长江禁捕,严打非法捕捞”的宣传标语,从而提升了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定整治重点。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以市场、超市、餐馆等为重点整治场所,把“六个禁止”作为整治重点,即禁止市场、餐馆、超市等交易场所销售长江鱼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禁止网络销售、外卖长江鱼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禁止市场主体在字号名称、招牌、菜单中标有“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禁止以长江鱼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销售长江鱼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提供交易服务;禁止为出售、购买长江鱼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发布广告。

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清查整治,重点清查市场、餐馆、超市、网络销售、外卖销售长江鱼及其加工制作的食品,市场主体无“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的名称、招牌、菜单,区域无长江鱼及非法捕捞渔具广告,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无为销售长江鱼及非法捕捞渔具提供服务等行为,有效落实禁止长江鱼交易相关工作。

目前,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30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03个次,超市1601个次,餐馆15405个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5份,监测电商平台及网站376家,整改招牌广告1129块、菜单98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5份,网络监测涉嫌违法销售长江鱼线索10条,并对2家网络售卖长江鱼菜品商户,在7月11日荆州电视台《江汉风》节目进行了曝光。

定联合行动。为打击非法捕捞,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和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指导系统干部在监管中及时发现线索,迅速查办案件。

并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水陆及昼夜结合的方式,对荆州长江段及辖区内主要支流实施常态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措施,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截至目前,联合巡查组共开展行动198次,出动人员5895人次,执法车辆468辆次,执法船艇326船次,水上巡查22943公里,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4件查获涉案人员54人,涉案渔获重量1935.72公斤。

(记者:陈俊 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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