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汛期荆江大堤沿线管控措施的公告
8月19日起,江陵县长江防汛再次按警戒水位设防,为保障长江防汛通道畅通和汛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荆江大堤堤面道路和滨江公园(外滩)管控措施予以公告,请广大市民配合执行。
一、严禁非防汛车辆在荆江大堤堤面行驶和停靠。
二、禁止非防汛人员进入滨江公园(外滩),禁止到滨江公园(外滩)游玩、游泳、垂钓等活动。
三、本通告自2020年8月20日8时起实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为准。
江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