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李平同志“见义勇为先进” 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
李平,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易家铺村八组村民,现任笔架山办事处易家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2020年3月18日19时左右,笔架山办事处郭家铺村村民彭佑发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行驶到221省道新钢厂附近时,由于光线昏暗,加上来向车辆远光眩目,视线受阻, 刮到了路边一位行人,两人双双倒地,无法动弹。路上车流往来如飞,情况十分危急。
眼见一辆轿车风驰电掣而来,二次事故又将酿成。千钧一发之际,路过的李平同志高举着反光三角标,不顾一切冲上去,大声喊道:“停车!快停车!有人受伤了!”一阵轮胎摩擦地面的刹车声,被截停的车辆离伤者仅一米左右。救下伤者后,李平同志随即帮助联系了家属,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帮助办理各种手续,忙碌到凌晨一点才离开,并且始终不肯留下姓名。伤者病情好转之后, 多方打听才得知李平同志的身份,并写信答谢救命之恩。
在他人因车祸倒地之后旁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时刻,在他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李平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拯救了两个家庭,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退伍不褪色的军人情怀和侠义之心,诠释了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鉴于李平同志的突出表现,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授予李平同志“见义勇为先进”荣誉称号,并给予 2000元奖励。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他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的优秀品质、乐于助人的高尚品格,传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努力为建设平安和谐石首贡献力量。
中共石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