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自我保护!戴好头盔系上安全带 安全文明出行

云上荆州报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全国性重点交通安全主题行动之一,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出行要佩戴好头盔,小车驾驶员也必须系好安全带。

今年6月15号,在山东日照,早上6点,电动车驾驶员刘某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在一路口闯红灯通行时,与一辆绿灯正常通行的轿车相撞。刘某因闯红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刘某头受重创,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在江西上饶余干县,一男子驾车沿236国道行驶至振山村路段时,在向左变道连续超越两辆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撞上其中一辆正欲左转的电动车。

不幸的是,该电动车驾驶人邱某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是未系上扣带,事故中头盔滑落,最终导致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带被称为生命带,驾车上路时也必须系上。在陕西靖边一个红绿灯路口,一辆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分别从两个方向进入路口发生相撞。面包车被撞在车体右侧发生旋转,车门也被撞脱。

而随着车门的脱落,两名未系安全带的男子也被甩出车外受伤,两辆车的驾驶人则均系了安全带,在事故中安然无恙。不难看出,戴上头盔和系上安全带,对驾驶员以及乘坐人有极大的保护作用。

那么在荆州街头,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的情况又如何呢?早上7点半,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太岳路江津路路段检查过往车辆,几分钟后,一名没有戴头盔的外卖小哥被民警拦截,看见民警,这名外卖小哥赶紧戴上了头盔。外卖小哥整天穿梭于大街小巷,这类职业的人群,更应该重视安全。

10多分钟后,民警又拦截了一名没有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这名驾驶员似乎没有安全意识,不仅不戴头盔,经过检查,其还无牌无证,民警依法暂扣车辆,核实清楚后会做进一步处理。查处中,并未发现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情况,可在二大队指挥中心,每天抓拍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可不少。

仅二大队辖区,6月份抓拍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就达781起,7月份1326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乘坐者不系安全带面临10元处罚。

(记者: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