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俗话说得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可总有人把法律和道义抛到九霄云外而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结果栽了!!!
9月5日凌晨1时许,洪湖市峰口派出所值班民警根据安排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当他们巡逻至214省道洪湖市峰口镇伍沟村路段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近看驾驶人正是具有盗窃前科曾被判刑6次的曹某某,职业敏感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辆,只见车上杂乱地堆着各种物品。
面对民警的盘问,曹某某神色慌张、支支吾吾,经不住民警的再三盘问,驾驶人曹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于当日凌晨到万全镇洪善村用木棍撬开一住户(韩某某)防盗窗户网进行入室盗窃,并驾驶韩某某的三轮电动车逃窜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及被盗物品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柳波 通讯员:余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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