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自实施长江十年禁捕以来,荆州市全面开展长江禁捕法治宣传,并规范长江禁捕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我市长江禁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荆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和以案释法制度,对相关单位有关长江禁捕的法治宣传任务进行了明确,对长江禁捕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
全市相关部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长江禁捕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各地组织执法队伍、“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推进禁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企业、进机关、进公共场所。
长江禁捕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办公场所、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禁捕工作相关基本信息、执法过程和结果;运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长江禁捕行政执法中的多个环节进行记载;建立健全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确保有据可查;确定涉及长江禁捕工作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
下一步,荆州市还将发挥律师在推进长江禁捕工作中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开设线上线下专题讲座活动,普及推进长江禁捕工作法律、政策知识。
(记者:胡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