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北省襄阳市制订出台推进
“双报到”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
明确规定党员参与双报到情况
将进行年度考核
并与个人年度考评
干部提拔重用
职务职级晋升考察相关联
据了解,考核将坚持专项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双报到”党支部评定、社区党委确认的程序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 类,“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1/3。考核等次由社区党委向单位党组织和“双报到”党支部反馈。
报到党员参与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等“战时”表现情况,参照上述评价体系进行专项考核。报到党员随同单位党组织到指定社区开展“双报到”情况由单位党组织掌握并作出评价。
报到党员参与社区工作的等次,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年度综合考评等次、各项激励表扬的重要依据。
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各级评先奖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同等条件下,表现优秀的“双报到”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优先作为推荐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员干部提拔重用、职务职级晋升考察中,向社区党委和“双报到”党组织了解其参与工作情况,并作为重要参考。
单位党组织到指定社区报到开展帮扶情况(由社区党委提出评价意见)和单位党员开展报到情况同步纳入年度党建考评内容,作为评选年度党建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通过考核,推动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社区群众,让党员干部在深入社区、联系群众中察民情、解民忧、转作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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