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时打瞌睡,湖南一法院庭长被问责

据郴州市北湖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北湖区法院一庭长违反会风会纪被问责。

近日,北湖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石纳新因违反会风会纪,被区监委给予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9月15日,郴州市县市区第七提级交叉巡察组进驻北湖区人民法院召开动员大会期间,石纳新违反工作纪律,在明知会议的重要性和会议纪律要求的情况下,放松对自我的要求,在参会过程中打瞌睡,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国监发〔2018〕2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区监委研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石纳新通报批评处理。

石纳新违反会风会纪问题发生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作出了对石纳新给予在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向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该院相关制度扣发绩效奖的处理决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湘龙强调,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要以此为戒,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的巡视巡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要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树立好法院、法官良好形象。

据悉,为进一步改进纪律作风,北湖区法院即日起在全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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