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交警依法逮捕两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

云上荆州报道:10月13日,江陵交警依法逮捕两名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

 2019年12月29日晚,徐某某(男,38岁,荆州开发区滩桥镇人)酒后驾驶鄂D8N***小型客车沿郝穴镇荆江路由南向北行驶,20时40分许,当车行驶至荆江路公路小区门前路段时驾驶操作不当,刮擦左边同向罗某驾驶鄂A07***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民警将徐某某带至江陵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后经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发时徐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1.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5月24日晚,周某某(男,25岁,沙岗镇人)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G351国道由普济镇驶往郝穴镇,约21时10分,当该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熊河镇天天旺米业门前路段时,与对向候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民警在江陵县人民医院对周某某抽取静脉血送检。后经荆州楚信盛元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发时周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0.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徐某某与周某某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2020年10月13日,经江陵县人民法院决定,由江陵县公安局江陵交警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与周某某依法执行逮捕。

(记者:胡嫚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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