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荆州区、沙市区、江陵等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公务员

云上荆州报道:10月15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鄂督委〔2019〕3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2020〕1号)文件精神,荆州市对2019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工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自查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多次交办、督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抓好ﻪ整改。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2019年以来,荆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情况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县两级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秘书组,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定期议教,研究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对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解决重大问题,破解发展难题。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市教育大会,印发了《荆州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荆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系列重要文件,对全市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安排部署。推动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

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层”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学习困难学生、异地搬迁子女为重点对象,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面走访摸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人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截止2020年9月,核查疑似辍学学生1107人,其中累计劝返复学44人,核减1059人,延缓入学4人。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测制度,其中应安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3人,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安置入学202人,武汉就读1人,实现了义教段残疾儿童的应入学、尽入学。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组织松滋市参与全省第一批创建。

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全面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管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平台招生,统一发放“三方验印”录取通知书,确保“零违规”;中职学校实行统一时间网上集中填报志愿,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平台外招生、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贯彻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总体要求,巩固和提高中职教育规模。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为28984,中职学校招生14393人,普职比为66.8:33.2,相比2019年的68:32下降1.2个百分点。

强化校园安全治理。一是积极宣传贯彻《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今年8月12日至14日,全市在14个分会场同步开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培训,并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就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开展网络培训,全市共有1762人参加培训,其中校长(园长)1159人,公安民警72人。

二是建好用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3个100%”。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按标充实、配齐保安人员,组建护校队,构筑了校园安全人防网;按标添置安全物防器材,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110直通报警装置,有效构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截至目前,全市校园安防三个100%落实情况为:除少数农村学校因为历史原因或外部条件不具备家属区和生活区未实现完全物理隔离外,其余学校全部实现封闭式管理100%;专职保安全部配备到位,少数保安参加了考试,保安证正在办理中;八件套全部按标准已配备到位;全部完成一键报警安装和联网工作;视频监控基本安装到位,联网率全省排名第二。

三是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落实防溺水提醒工作机制,在周末、节假日、高考、中考等重点时段,向每一名学生下发防溺水提醒,并督促各县市区及学校传达到位。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四是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行动。今年7月3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各学校制定并完善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闲散人员“擂肥”等现象,对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

(二)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学校指导、督办疫情防控工作。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多次研究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市、县及时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学工作组,制定并严格落实开学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完善了“两案九制”。ﻪ建立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组织专班力量对市直学校和县市区进行包保。

二是强化联防联控。落实“一校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要求,指派83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点对点开展包校指导。全市各大中小学、幼儿园与属地社区、定点医院进行了全面对接,畅通应急处置渠道。

三是落实核酸检测。按照“教师应检尽检、学生自愿检测、重点人群必检”的原则,全市5.6万名教职工在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全面完成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地方对学生开展了入学前核酸检测。

四是细化复学评估。组织教育、卫健、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整体联动,对复学学校全面评估,下发问题清单619份,督促限时整改。分四批完成春季学期58所高中阶段学校、183所初中学校共12.1万学生和秋季学期1282所大中小学幼儿园80.29万名师生返校复学工作。

有序开展线上教学。一是规范教学行为。成立网络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网络教学工作的通知》,定期召开市、县、校三级视频会,硬性规定网络教学时长、教学内容,即小学每日不超过2小时,初、高中学校每日分别不超过3小时和4小时。通过发放《网络教学告家长书》、公布诉求监督电话,切实规范网络教学行为。

二是主动与市经信局对接,在全省率先为近30万中小学生每生按月赠送网络流量20G。教育部门会同新华书店制定周密方案,采取教师送书到人、邮寄快递等方式,为全市中小学生发放教材52.69万套,实现教科书发放全覆盖。全市中小学生在线教学参与率达到100%,教师直播课堂13590节。

三是关爱特殊群体。开展教师遍访学生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心理现状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生一案分类管理。按照“一对一”模式,对全市8082名一线医务人员子女、40287名贫困学生、74767名留守学生实行重点帮助。

(三)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两个只增不减”情况。2019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收入为83.55亿,比上年增长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64.91亿元,比上年增长0.97%。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为,学前教育3373.8元,比上年增长24.61%;普通小学8382.5元,比上年增长6.89%;普通初中14895.8元,比上年增长4.39%;普通高中13071.1元,比上年增长10.76%;中等职业学校9741.49元,比上年减少12.69%;高职9224.1元,比上年减少24.32%。中职和高职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高职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减少及上级专项资金额度减少。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调整后预算数62.7亿元,截止今年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5.5亿元。

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情况。推动各地落实省定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分别为公办幼儿园不低于500元、小学生600元、初中生800元、特教学生6000元,公办普通高中城市辖区1200元、其他地区1000元,中职学生不低于8000元,高职学生不低于12000元,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均能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

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一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基本工资,根据鄂政办发〔2018〕86号文件精神,按照高于其他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

二是已完成全市公务员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和奖励性补贴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按照省政府相关统计口径,2019年,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荆州开发区等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三是市政府对未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目标的县市区,派出督查组进行实地督办,并于8月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举措,确保今年底前实现“不低于”的目标。

普通高中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荆州市普通高中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则上比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标准核定绩效工资。荆州市市直、荆州区、公安县、石首市在核定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提高,并督导学校完善分配办法,向一线教师倾斜。

(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荆州市不断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让更多城乡孩子享受到高质低价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截止2020年9月,全市共有117个乡镇,其中115个乡镇已建设中心幼儿园,建设率达到98.29%。

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荆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县两级均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制定治理方案,按时间节点推进摸底排查、全面整改。我市需治理配套园总数57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治理37个,完成率为64.91%。

(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新建、改扩建学校增加学位。实施荆州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全市两年投入4.54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25.3万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30.2万台(件/套)。同时今年投入6224万元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能力。着力优化学校布局,推进城镇学校改扩建和新建工程,改善农村“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均衡发展,逐步化解“城镇挤、乡村弱”矛盾。编制《荆州市市区学校布局规划(2017-2030)》,今年中心城区3校在新校开学,增加学位4900个;加快推进北门中学等城区12所学校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学位9300个。

全力化解“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编制出台《荆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大班额及超大班额的通知》(荆教基〔2019〕18号),同时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实行严管严控,杜绝“择校热”现象,“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比例全面下降,与去年相比,全市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589个,义务教育大班额占比10.48%,同比下降3.64%;高中段严控招生计划、严格学籍管理、严管招生过程,全面降低高中段大班额比例,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高中段大班额占比18.29%,同比下降14.81%。全市义务教育段、高中段起始年级大班额全面消除。

(七)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强化教育督导职能。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市级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室,核定“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领导职数1名,同时督导县市区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完善教育督导工作组织机构,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启动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2019年以来围绕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校园安全、学校疫情防控、教育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评估。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在全市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9年以来,荆州教育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仍然存在;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存在数量与质量的矛盾、结构性超编与缺编并存、教师待遇保障存在区域差异、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等体制机制问题;教育质量与社会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与先进地区比还有很大差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依然严峻。

下阶段,荆州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抓实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和“五有”防控措施,强化学校全封闭管理。

三是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落地见效。编制《荆州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谋划一批改革任务和项目工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有效化解“乡村弱、城镇挤”等问题。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调整,实现“普职比”大体相当。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投入,依法落实教师待遇。

四是聚焦教育民生。全力做好教育脱贫工作,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平优质教育的权利。建好用好“3个100%”,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记者:陈孝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