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桥带队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特殊情况下,如何办理不动产证?如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是节目中大家最为关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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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咨询:胡先生2018年,购买了岑河镇上国有私房一套,房产证在原户主手里,土地证在二手买家手里,自己是第三个户主,咨询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桥回复:建议当事人依法依规申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审批手续补办齐全后再申请办理产权证。
如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将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见附件1),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整合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村民住宅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中,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实行多测整合、多验合一。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五)简化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事项。对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的、不影响周边主体合法权益的小微项目,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增设停车设施、维修翻新、配套支管、围墙岗亭、外立面改造、临时建设工程等,其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按住建部门规定办理,其他事项可视情形采取出具规划意见、备案、免于许可、与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合并等方式简化办理流程,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简化报件审批材料。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核发新版证书,各单位按部标准统一印制、编号,实行登记领取管理。
(七)推进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有哪些?
(一)、落实工作责任。围绕大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压缩时限,实行流程再造,将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49个、29个、16个工作日以内。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落实流程的时限与时序,加强流程管理,主动领取任务,将责任清单分解到具体人,制定内部运转流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涉及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属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由市局审批科负责总协调,涉及单位和科室要积极配合,原涉及分局需要开展的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组织论证等工作由市局审批科统一组织,各分局及市局利用科、耕保科积极配合做好并联审批,做到“一个口”进,“一个渠”出。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进,形成环环相扣、统一高效的运转体系。主动邀请、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局督查室、机关纪委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