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刘春霞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11月2日,公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雷震、李守琼、张家军、方勇、陈启才、黄贤泽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国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涛等列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沈向荣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杨运春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任命刘春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军向刘春霞颁发任命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刘春霞进行了宪法宣誓。

刘春霞在供职报告中表示,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守规矩;始终心无旁骛讲发展、抓落实;始终务实重行讲担当、惠民生;始终公道正派讲廉洁、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