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5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实施流动性风险防控二级响应措施。
10月22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出台暂行办法,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实施风险管理:若公积金流动性过剩,即个贷率低于85%,实施积极宽松政策,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若公积金流动性不足,即个贷率超过85%,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政策,分三个级别实施响应措施。
10月2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9.07%。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从10月22日起,实施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
11月4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90.29%。11月5日,二级响应启动。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基准额度0.9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暂缓依据收件单、备案合同等方式发放;控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频次、金额、还款顺序等。
暂行办法规定,当个贷率下降至下一区间并稳定运行后,结合资金供需发展趋势,综合研判流动性风险,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直至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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