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积金贷款逾期清收专项工作的公告
各公积金贷款逾期贷款人:
即日起,中心将在荆州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积金逾期贷款专项清收工作。请各位公积金逾期贷款相关人,于2020年12月1日之前结清公积金贷款逾期本金、利息、罚息。12月1日之后,中心将对逾期贷款人,采用律师函、司法诉讼、划扣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等方式进行强制催收。
特此提醒所有公积金贷款逾期贷款人,为避免给个人及家庭声誉、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一定要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并在个人电话、还款银行卡号、居住地址发生变更后,按照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到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发区营业部(开发区管委会对面)进行变更登记,以免遗漏中心对贷款相关人发出的重要信息。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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