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医保扶贫惠及贫困人口4.8亿人次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徐想 摄)

11月20日,国新办举行推进健康扶贫和医保扶贫 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会上介绍,医保部门会同卫健委、扶贫办等部门聚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任务目标,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发挥了最大范围的防贫减贫作用。2018年以来,医保扶贫政策累计惠及贫困人口4.8亿人次,帮助减轻医疗负担近3300亿元,助力近1000万户因病致贫群众精准脱贫。主要工作有:

一是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通过定额资助、全额资助把他们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范围。进行动态参保、信息共享,尽可能“一个不落”纳入制度保障。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

二是通过三重保障制度,综合释放梯次减负效应。通过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基本保障,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大病保险倾斜,加上夯实托底的医疗救助保障,三重保障贫困人口较一般人口报销比提高百分之十左右,住院总体报销水平可达80%。

三是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资金的倾斜投入。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550元以上,较2012年增加310元。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达275亿元,90%投向中西部地区。2018年起,连续三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20亿元。

四是采取多项改革措施,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实行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三批次的药品带量采购涉及112个品种,平均降幅54%,总体节约(减少)费用539亿元。例如冠脉支架通过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降幅达93%,总体可减少基金和患者支出100多亿元。

五是促进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优化异地医疗就医备案手续,实现每个贫困地区至少有一个县医院纳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尽可能对医疗资源不足的地区引入互联网医疗服务。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在本地医疗资源不足、在省域范围内就医的,给予医保报销优惠,视同本地就医。

六是出台“两个确保”措施,有力助力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在疫情初发时,及时出台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救治、确保救治医院不因费用影响收治的政策。目前已预拨专项救治资金194亿元。采取阶段性减免降低医保费率措施,企业减负已超过1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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