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军队的感谢信——荆州法院加大涉军案件执行效果显著

“该案仅2个月时间就圆满执结,彻底解决了久拖近3年的遗留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省军区的充分肯定和认可……”近日,荆州中院收到一封来自军队的感谢信,信中表达了对荆州法院高效执行、持续为涉军停偿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感激之情。

该案起源于湖北某军分区与荆州市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林业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今年6月3日,经荆州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理并裁决,被告某林业有限公司应将位于潜江市范围内的案涉土地返还给原告某军分区,案涉土地使用总面积达545651.88平方米。该裁决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腾退义务。9月7日,某军分区向荆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了解,该案涉土地原由被执行人承租用于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后虽双方协议解除租赁合同,但因为补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故案涉土地一直未移交。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林业公司向荆州中院提出在申请执行人某军分区未作出合理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返还土地,严重损害了自身的利益。该案的执行既关系到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落实,又涉及当地多户农民的切身利益,矛盾尖锐,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依法稳妥执结此案,同时兼顾双方利益,荆州中院确立“自行腾退为主,强制腾退备选”原则,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深入执行现场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经反复沟通并作出责令腾退公告,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仍以种种理由拒不腾退,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面对被执行人提出的种种要求,执行专班迎难而上,迅速研究制定强制腾退执行预案。荆州中院成立了由执行局、法警大队、荆州市公证处派驻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站组成的行动小组,并联系当地农场党委、派出所等部门协助支持,安排搬运工人、车辆等,多次预演排练、明确任务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平稳有序完成此次强制腾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1月11日上午9时,执行人员到达现场。面对强大威严的执行阵势,在法院的再次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某林业公司当场表示服从法院执行,主动配合,使腾退工作在“未动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为尽快挽回被执行人的损失,荆州中院执行干警还积极与荆州仲裁委员会沟通,要求其加快审理被执行人的反诉请求。

信中还提到,2019年5月,在荆州中院安排部署和指挥协调下,调集全市100余名法警,联合公安、交管、城管、消防、安监、社区等部门,圆满执结湖北某军分区与湖北某商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经荆州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腾退义务。2019年3月,某军分区向荆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涉案腾退房屋共有三栋楼,总面积达13000平方米,涉及租户21户,其中16户续签了租赁合同,有3户仍在经营但未续签合同。考虑到强制腾退涉及租户多,且在公告前续签的合同亦应受到法律保护,法院提出续签合同的租户维持现状,合同到期的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允许续签,强制腾退对象为2名租户和被执行人办公室的执行方案。法院多次敦促腾退对象限期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及租赁户却以种种理由拒不腾退。

法院强制执行当天,被执行人某商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专程从湖南赶到现场,表示服从法院执行,租赁户谭某某也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经过9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工作,被执行人办公室及租赁户房屋内所有财物腾退完毕,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及租赁户履行了财物清点交接手续。

近年来,荆州法院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军队停偿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找准结合点与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完善涉军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强力有序推进涉军停偿案件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军停偿执行案件5件,执结5件,执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