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会,作出这些重要决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会

应勇主持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明年1月下旬在汉召开 表决通过《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

11月2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武汉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60人,实到5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修订)》,审议批准《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等报批法规。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我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新一轮换届选举时间统一为2021年下半年。

会议决定,将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更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应勇讲话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彰显学习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见效,使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地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要强化监督职能,坚决扛起粮食安全重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要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应勇要求,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奋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各项工作。要全面落实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系统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要突出立法重点,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修法,坚持立法与法律实施并重,为我省“十四五”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创新监督方式,重点围绕落实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监督。要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忠实为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王建鸣、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立山,副省长杨云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来自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的师生代表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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