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号,荆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太佳带队做客《行风热线》节目,在线解答了听众关于申请低保的相关投诉咨询。并介绍了今年荆州市社会救助的整体情况。
在线交流
节目中,首先对听众前期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追踪。听众刘先生曾来电反映,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父母残疾,今年疫情汛情断了收入来源,申请救助。节目后,荆州市民政局对进行了调查。据了解,为纪南镇纪城村四组村民,已于2019年12月开始享受农村低保,目前仍在保,并且于2020年7月调增享受金额。经与投诉人联系,他实际需解决的是鸭棚问题,民政部门对其申请救助这一诉求已通过调增低保金额的方式解决,鸭棚问题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有听众来电反映,自己是一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过去享受低保,在18年因为收入增加退出低保。受疫情影响,今年没有收入来源,想要再次申请低保。荆州市民政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太佳回复,根据听众反映的情况,可以首先申请临时救助,如果条件确实困难,也可以再次纳入低保,但是要经过上门入户核查。
政策解答
吴太佳介绍,为缓解疫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今年4月1日起, 荆州市及时调整了社会救助标准,全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670元调整为720元,县市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7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5700元调整为6100元,其它社会救助标准相应调整。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机制,出台荆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支持低收入家庭申请就业、住房、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政策,优化缩短救助审批时限,在全市乡镇(街道办)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照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4倍予以救助,对困难群众“救急难”。
吴太佳表示,为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救助核查项目,于5月和10月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清零”行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两次对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重病重残户、危房户、疫情影响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和有生活诉求户8类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每月及时整改反馈问题,纠错整改率达100%。
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670户、31768人,月人均补助397.6元;农村低保对象73905户136910人,月人均补助317.1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841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4063人,实施临时救助9671人次,人均救助1719.12元。1至9月份发放物价补贴18655.83万元,累计救助滞荆人员102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3万元,发放饼干、快餐面等食品57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