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曾德才带队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对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有没有需要特别提醒或强调的事项?是节目中重点谈到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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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话题1: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
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曾德才回复: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福祉。近几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平稳、趋势向好,广大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一是抽检合格率。今年10月,我们在全市开展了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农产品生产基地116个,抽检农产品样品320个,涵盖蔬菜、瓜果、食用菌及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100%。
二是品牌建设率。截止今年11月,全市三品一标企业达到174家,有效使用标志产品28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21个、绿色食品143个、有机农产品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6个。仅今年就认证二品一标标志产品(含绿色食品续展)35个,其中新认证二品一标产品20个。
三是农安县创建率。近几年,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松滋市、洪湖市先后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洪湖市、公安县、江陵县先后荣获“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档升级。
重点话题2:今年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或者说开展哪些执法行动?
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曾德才回复:强化执法监管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做为执法部门,我们监管的重点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个是管源头,也就是农业投入品监管;另一个是管产出,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以今年为例,我们就组织开展了多起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开展“春雷”行动。重点是加强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等五类农资商品监管,严格执行限用农药、兽药定点经营、专柜存放、实名购买、处方购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隐性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今年“春雷”行动中,全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组织执法检查673次,检查农资门店和企业2237家,抽检农资产品629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农资案件191起,其中接受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2起,向公安部门移送线索1起,配合公安部门办案2起。
二是开展“利剑”行动。重点就蔬菜、畜产品、养殖水产品开展了“利剑1号”、“利剑2号”和“利剑3号”三个专项行动,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1月底,全市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033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8个,其中生猪私屠滥宰问题3个,蔬菜上使用禁限用农药问题4个,违反安全间隔期规定问题1个。这些问题我们都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1起生猪私屠滥宰问题已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抽检。今年,我们开展了三次监督抽检。第一次是5-6月,在全市范围内抽检了农产品生产基地103个,抽检农产品样品322个,总体合格率98.76%。第二次是9月,在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开展了“利剑”行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农产品生产基地22个,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个,总体合格率100%。第三次是10月,在全市范围内抽检了农产品生产基地116个,抽检农产品样品320个,总体合格率100%。同时,我们今年还完成部级饲料监督抽样25批次,省级畜产品监督抽样 60批次,省级水产品抽样 20批次,省级种植业产品抽样 40批次。
特别提醒
对全市所有的农产品生产者提醒或强调四点:
一、是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二、是建好农产品生产记录。要如实记载使用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
三 、是做好农产品准出管理。在农产品上市前,要认真开展自行检测或者委托当地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四、是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禁用药品;禁止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禁止私屠乱宰。这个“四个禁止”的“底线”请大家一定要守好,否则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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